患有重大疾病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嗎?
發(fā)布時間 : 2021-11-10 08:25 來源 : 本網(wǎng) 瀏覽次數(shù) : -次【 字號: 大 中 小 】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(guī)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無效:(一)重婚;(二)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齡。”《民法典》不再將“患有醫(yī)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”作為婚姻無效的情形。并且,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;不如實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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